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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生:考前必看陕西教育考试院提示

来源:陕西省专升本网 |浏览次数:2088| 发布时间:2020-11-05 15:15
  • 专升本考生:考前必看陕西教育考试院提示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接受继续教育的选拔性考试,是高等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公平公正。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我们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诚信考试。为此,我们将考生应该了解,也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告知如下: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请各位考生考前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提早到达考点进行身份验证,自觉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考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在入场进行身份验证、核对信息时,须摘下口罩。

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场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标准化考点全面应用考场电子监控和网上巡考系统,省、市考务指挥中心将对全部考点、考场实行网上监控,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审查。同时,还应用无线信号屏蔽器对考场移动信号进行屏蔽,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逐个进行检查,请广大考生配合。

三、提前熟悉考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的必要检查,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四、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责成考生所在学校按照《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刑法》(九)修正案,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的条款: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弊入刑,望广大考生自珍自爱,莫存侥幸。

希望广大考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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